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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作为持物有何象征意义?

2016-1-28 09:12| 发布者: admin8| 查看: 1| 评论: 0

火作为持物有何象征意义?

火能猛烈烧除一切,因此在佛法中常以智火为喻,烧除一切烦恼薪材。火亦为构成宇宙之六大元素(地、水、火、风、空、识)之一,火的体性是暖性,有成熟万物的作用,以三角形为象征,以赤色来表其色,火的性质,有成熟义,同时有烧尽万物而使其清净的作用。

依照火之作用,密教亦发展出独特的修持法——护摩法。该修持法源于婆罗门教供养火神阿耆尼,以为驱魔求福之作法。后来佛教将其内涵加以转化升华,依法性意义融摄之。在《大日经疏》卷二十中说:“护摩是以智慧之火焚烧烦恼的薪柴,使其穷尽无余。”而在《尊胜佛顶真言修瑜伽轨仪》卷下则说,护摩者就如同为火天一般,火能烧草木森林,使其无有剩余,所以智火也是如此,能烧除一切无明,无不穷尽。

持火之本尊,以火天为代表。火天,音译作阿耆尼、阿饿那、恶祁尼。又称火仙、火神、火光尊。为十二天之一,及八方天之一,守护东南方。位金刚界曼荼罗外金刚部西方,及胎藏界现图曼荼罗外金刚部院东南隅。其于金刚界成身会中之尊形为身赤肉色,左手作拳,伸食指向天,右手执三角火焰。

另荧惑天也持火。荧惑天位于金刚界曼荼罗外金刚部南方之天部。乃金刚界三昧耶会外金刚部二十天之一。其于金刚界成身会之尊形为身呈白肉色,现可畏相,右手执火炬,左手作拳。

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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