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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僧官制度”?

2016-1-31 17:31| 发布者: admin8| 查看: 0| 评论: 0

什么是“僧官制度”?

皇帝为了约束僧尼的言行举止,防备出现非法活动,任命了管理僧尼的制度。

僧官的设置,通常认为起于十六国时期的后秦。

西晋末年,中原战乱,最后晋朝在骨肉残杀中亡国。当时江南是由琅琊王司马睿所建立的东晋小朝廷,而北方则陷入各少数民族头领发动的战乱之中。在这种社会状况下,宣扬人生无常,生命是苦的佛教,赢得了许多信仰者。

到姚秦统治时期(公元三八四至四一七年),国内“出家者十室而半”,公元四〇一年,鸠摩罗什入关,慕名而至者聚集长安城,达几千人之多,这便需要有统一的管理,一方面约束僧尼的言行举止,一方面处理日常僧务,以防备出现非法活动。为此,后秦主姚兴于弘始七年(公元四0五年)任命“僧正”、“悦众”、“僧录”,管理秦地僧尼,后来一般以此为汉地僧官之始。

文成帝大力培植佛教在中央设立“监福曹”

北魏太武帝曾在皇始年间(公元三九六至三九七年),敕任沙门法果为“道人统”,以管理僧众,这是北魏僧官之始。后来文成帝大力培植佛教,在中央设立“监福曹”,以“道人统”为监福曹正统,以“都维那”为副职。“道人统”后改称“沙门统”,由昙曜出任沙门统。地方则设立“僧曹”,以州沙门统负责管事。孝文帝时,监福曹改为“昭玄寺”,置大统一名,统一名,都维那三名,并置功曹及主簿员等。宣武帝永平年间(公元五0八至五一一年),又在各州郡诸寺设三纲(上座、寺主、维那)。此后,中国历代的僧官制度都有变动。

关键词:僧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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