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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楞伽经﹞
[一、作已而舍无常],作,即造也。舍者,舍前造作之相。谓外道计地水火风四大和合而造,后见四大相异,如地坚、水湿、火暖、风动,各各不同,遂执为无常,故云作已而舍无常。
[二、形处坏无常],形处,即形状也。谓外道计四大造色,能造所造,色体毕竟不坏,但观形状长短变坏等相,以为无常,故云形处坏无常。
[三、即色无常],谓外道计前形处见其变坏,以为无常,今谓此形色即是无常,故云即色无常。
[四、色转变中间无常],色转变者,谓生住异灭也。生即生相,住即成相,异即变相,灭即无相。如金作庄严之具,金性不坏,中间相续,转变无常,自然异灭,故云色转变中间无常。
[五、性无常],谓外道计自心妄想,非常非无常,性自性不坏,而能坏诸法自性,故云性无常。(性自性者,谓本体之自性也。)
[六、性无性无常],谓外道计四大之性,皆无自性,能造及所造之相,皆归变坏,故云性无性无常。(能造者,地水火风四大也。所造者,色香味触四微也。)
[七、一切法不生无常],谓外道计一切法,皆本不生,故云一切法不生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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