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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同契》的中心思想是心物、内外、理事的“回互”。
由于受般若性空观影响较深,南宗禅偏重于理的解悟,故强调顿悟;北宗禅则继承楞伽师学统,偏重于事相的执著,故强调渐修。希迁在《参同契》上说:“灵源明皎澈,支派暗流注;执事原是迷,契理亦非悟。”

《参同契》的主旨便是在这种心物、内外、理事的“回互”关系上体现出来的。理存在于世间万事之中,世间万事各有各的理,且在本体基础上既同一又区别,因而互相涉入融会,是为“回互”。世间万事又各住自身位次,并非杂乱无章,是为“不回互”。理事之间、事事之间既有这种回互关系,又有这种不回互关系。通常所谓“回互”,也应包括“不回互”在内。为了进一步言明这种理事关系,希迁又用明暗来打可个比方,说:“当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当暗中有明,勿以明相睹;明暗各相对,比如前后步。”这一说极有可能是对慧能“三十六对”中明暗一对的发扬光大。
《参同契》的观点,可以视为是在华严“四法界”、“十玄门”等义理的影响下产生的,它反映了禅宗在学说上已与华严结下难解之缘。
参同契原文
朝代:唐朝|作者:希迁
竺土大仙心,东西密相付。人根有利钝,道无南北祖。
灵源明皎洁,枝派暗流注。执事元是迷,契理亦非悟。
门门一切境,回互不回互。回而更相涉,不尔依位住。
色本殊质象,声元异乐苦。暗合上中言,明明清浊句。
四大性自复,如子得其母。火热风动摇,水湿地坚固。
眼色耳音声,鼻香舌碱醋。然依一一法,依根叶分布。
本末须归宗,尊卑用其语。当明中有暗,勿以暗相遇。
当暗中有明,勿以明相睹。明暗各相对,比如前后步。
万物自有功,当言用及处。事存函盖合,理应箭锋拄。
承言须会宗,勿自立规矩。触目不会道,运足焉知路。
进步非近远,迷隔山河固。谨白参玄人,光阴莫虚度。
关键词:参同契希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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