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90-0208
楞严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吉羊村西
16幢-3172
电话:400-090-0208
邮箱:191599464@qq.com
(术语)佛于般若时,加被于须菩提等小乘之比丘使对大乘之菩萨说般若之大乘,谓为转教。转教之意,于小乘之比丘附与大乘之法财故,法华譬之使穷子管领长者财物,谓为付财。四教仪集注上曰:“所以令其转教菩萨,意在二乘领知法门,故曰付财。二乘本所不知,但谓加被令说,故曰转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