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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六相是指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见《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 清黄宗羲《苏州三峰汉月藏禅师塔铭》:“ 曹洞 、 沩仰 、 法眼 建立四禁、五位、六相、三昧等纲宗,以竭机语之欺伪。”这六相既同时表现在一切事物中,也同时表现在一个事物中。无论在一切事物中或在一个事物中,都是相反相成、同时具足、互融互涉、彼此无碍的,从此可以揭示出法界缘起的道理。无论立多少谛或是多少句例,人都可以随心之所好执着任何一句或执着末后一句。所以必须要知道谛或句例相钩锁连贯的统系,于是创立六相的理论。
凡是从各各立场各各趋向所得的结论合起来方是这一事理的全体,这是各结论的总相。
凡是从各各立场各各趋向所得的结论各有他各自独立的体性,这是各结论的别相。
凡是从不同立场不同趋向所得的结论同是解释这一事理,这是各结论的同相。
凡是从不同立场不同趋向所得的结论对于解释这一事理的条理是不同,这是各结论的异相。
由各各不同立场不同趋向所得的众多结论互相联合成一具体学说,这是各结论的成相。
由各各不同立场不同趋向所得的众多结论互为反正互相违破,这是各结论的坏相。
凡是要明白任何一事理,必须要就各谛各句例的宗旨,得到六相融和不离的意味,方可以算是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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