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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数)涅槃经二十三。明四种之天。同十八明生天与第一义天之二种,其中生天以在四种中合二处所明为五天,即于彼四种加第一义天为第五也。第一义天是佛及佛所证之涅槃。经曰:“第一义天,谓诸佛菩萨,常不变易,以常住故,不生不老不病不死。”